石泉县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时间:2021-12-17 08:08作者:佚名源自:县委宣传部 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近年来,石泉县牢固树立“两山”理念,结合县域实际着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监测监管、隐患排治、投入保障、投诉举报、责任落实”六大长效机制,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先后获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切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学习和交流研讨,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定期邀请专家进行深入讲授。创新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等“十一进”活动,广泛开展生态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定期在县域各媒体平台公布各类环保信息,创造人人关注环保,人人保护环境的社会氛围。

强化投入保障,完善环境设施

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用于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污染治理、资源保护等方面预算资金均超过3亿元,均占当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以上;每年安排生态环保资金均占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50%以上,用于“两厂(场)”运维、水源地保护、秸秆综合利用、污染源普查、环境监测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五年来,累计争取中省环保专项资金9100余万元。

强化监测监管,提升应急能力

建立完善涵盖大气、水质、土壤、噪声、固废、辐射等环境要素于一体的监测、监控、监管数据平台和指挥平台,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管环保、管生产必管环保、管行业必管环保”原则,强化配合协作,依托环境监测数据,建立监测监管联动快速响应机制,环境应急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及时应对并成功处置曽溪镇粗苯运输罐车侧翻泄漏事故,受到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表扬。

强化隐患排治,严防风险隐患

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从住建、林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建督查巡查工作专班,围绕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开展常态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办问效。截至目前,工作专班共排查出各类生态环境隐患问题共计198件,均在第一时间交办至相关责任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

强化投诉办理,加强执法力度

依托书记民情“三本账”,设立12369环境投诉处理中心,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环保监督。2019年以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372件;行政处罚39起、查封企业1家,收缴及追缴罚款112.21万元;查处工地扬尘、渣土车抛洒遗漏、焚烧秸秆等违法案件116起,罚款41.64万元,在2020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中,石泉生态环境分局被国家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表彰为突出集体。

强化各级职责,确保责任落实

扛牢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定印发了县领导、镇(部门)、村(社区)三级环保责任清单,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和负面清单内容。严查严惩环境保护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2019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问题76件,党纪政务处分75人、组织处理45人,以铁的纪律确保环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