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

时间:2021-12-16 09:37作者:佚名源自:县融媒体中心

石泉县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保障;加强领导调研,解决实际问题;现场一线办公,推进环保项目建设;办好专题讲座,做好全员培训;举办宣传宣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力抓生态文明单位示范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县、镇、村形成“建、治、管、护”工作合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助力汉江水质保护、全域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石泉县连续获得市对县生态环保年度考核“九连优”,优良天数连年保持在全市前列。


石泉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坚持定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县治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县镇两级河(湖)长、林长,建立了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各镇(村、社区)生态环保三级责任清单,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六大机制”全面提升环境保护监管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督查巡查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三大保卫战”年度实施方案和各类环保专项工作方案等10余个制度文件,创新建立了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监测监管、隐患排治、投入保障、投诉举报、责任落实“六大机制”,实行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单项考核的双考机制,所有县级领导按照责任清单,带头深入一线,调研督导,解决难题,形成了”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有力地推动了生态环保工作落实。

县财政每年安排用于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污染治理、资源保护等方面预算资金均超过3亿元,占当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以上,每年安排生态环保资金占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50%以上,用于两场运维、水源地保护、秸秆综合利用、污染源普查、环境监测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五年,先后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3座、空气自动检测站1座,在11个镇98个村(社区)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成污水处理站36处,垃圾中转站9座,为11个镇配备环卫车辆63辆,配置垃圾箱24000余个,对11个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综合整治,启动了池河和汶水河流域综合治理,全县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被评为全省生态建设强县、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先进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连续两年管理分值位居全省第五,2021年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奖励石泉2020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奖励资金1324万元,2012年至2020年市对县生态环保年度考核获得“九连优”。今年截至目前,全县空气优良天数已超过3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