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2021年12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
索引号 | xzfgzbmsthjfj/2021-0114 | 公开目录: | 环境评价 |
公开责任部门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0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08 10:1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1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6312102
传真:0915-6311626
通讯地址: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12楼
邮编:725200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2021年12月8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石泉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扩容项目 |
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新桥村一组(尾子沟) |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处理场 |
陕西晨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处理场占地面积129亩,总库容68万m3,日处理生活垃圾100t/d,设计服务年限15年,主要建设内容为填埋库区、渗滤液处理区、办公管理区及道路工程等,填埋场配套建设了渗滤液处理站,其位于填埋库区南侧。原有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于2011年开工建设,于2014年投入运行,设计总处理规模为60t/d,目前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的产生量达到了88m3/d,超过了原有渗滤液处理站的设计处理能力,且原有渗滤液处理站设备老化无法满负荷运行。在此背景下,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投资560万元于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垃圾处理场原渗滤液处理站东侧建设石泉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扩容项目,扩容项目建成后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达到200t/d,原渗滤液处理站停止运营。扩容工程占地面积2500m2,主要包括渗滤液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泵房等。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石泉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扩容项目环评(1).doc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