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jzfzcz/2021-0044 公开日期: 2021-12-07 10:35
来源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内容概述 为持续改善我镇空气质量,严防重污染天气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照《石泉县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中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池镇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驻镇各单位:

现将《中池镇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中池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中池镇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持续改善我镇空气质量,严防重污染天气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照《石泉县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控措施,确保年度优良天数达到省、市、县要求,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32微克/立方米,实现今冬明春优良天数同比增加,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燃煤专项整治

1、加强散煤销售企业监管。建立镇内散煤销售网点台账并加强日常监管,每月开展1次煤质监督检查,严防劣质散煤进入市场。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购销台账,登记购买人信息,严禁向禁燃区销售散煤。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2、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使用散煤宣传,在禁燃区、各散煤销售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宣传牌,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散煤治理。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加强散煤散烧检查。持续开展集镇社区街道两侧散煤以及商铺、沿街住户等露天使用散煤整治,加大巡查排查力度,防止散煤散烧问题“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环保所、各村(社区)

(二)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1.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镇内在建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闭运输“6个100%”扬尘管控要求,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第一次由环保所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两次巡查中发现问题,拒不落实整改措施,加入镇级施工企业黑名单。

责任单位:环保所、项目办、各村(社区)

2.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加大对集镇道路清扫力度,提高清扫频次。督促临路施工企业定期对道路定期清扫。加强渣土车扬尘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环保所、项目办、各村(社区)

3、加强物料堆场监管。全面清理集镇未经审批的露天砂石物料堆场。督促镇内各类物料堆场要配套围挡隔离措施,堆放物料必须进行覆盖。

责任单位:环保所、各村(社区)

(三)移动源专项整治

严格机动车尾气监管。派出所负责,加强镇区车辆管理,切实加大尾气不达标车辆的整治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查全镇销售劣质油品的行为。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四)餐饮油烟专项整治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规范餐饮油烟治理,定期开展“回头看”,立动态管理台账,督促餐饮经营户使用清洁能源,安装与其规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更换耗材,加强对集镇街道露天熏制腊肉等易造成油烟行为的管控。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五)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节日期间遇到不利于污染扩散的天气条件时,应采取临时限制燃放措施,减轻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污染。

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六)强化秸秆禁烧管控

落实中池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职责,落实全域禁烧秸秆要求,加强日常检查,对违规焚烧秸秆行为要早处置、零容忍。积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从源头杜绝焚烧。

责任单位:环保所、农综站、各村(社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联村领导和驻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今冬明春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各村要把此项工作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结合,建立村支部书记负总责、村两委成员分片包户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环保所、相关站办所和各村(社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加强工作的指导和落实,形成推进合力。各村(社区)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必须要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三)强化考核奖惩。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镇环保所将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检查,镇纪委不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办,对检查督办中工作推进不力,存在问题突出的责任单位,将予以全镇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