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石泉县环境问题投诉办理情况台账

时间:2021-12-06 17:05作者:徐成红源自: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2021年11月石泉县环境问题投诉办理情况台账
序号 投诉时间 投 诉 内 容 投诉来源 办理情况 承办部门 办理时间
1 11.2 2021年11月2日22:00,双桥村2组附近工地持续夜间施工,产生噪音较大,严重影响附近村民正常休息,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尽快解决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12345工单 11月3日,执法人员与诉求人联系后了解具体施工地点,并联系施工方一同前往施工工地现场查看情况,该项目是宁石高速五标段施工地,现场共一台打桩机正在作业,距离诉求人住房较近,打桩机发出噪音影响诉求人夜间休息。因施工地点未在城市市区,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禁止夜间施工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与施工工地负责人沟通协商,施工队同意早上六点开始施工,夜间十点停止施工。要求施工方在集中安置点张贴扰民歉意书及施工方联系方式。由于该施工项目跨度长,执法人员与村委会进行沟通,村委会表示将与村民做好宣传工作。随后执法人员将处理结果告知诉求人,经电话回访表示满意。 石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11.3
2 11.4 2021年11月4日,某女士在城关镇河堤上发现古堰经济园区附近河道里出现大量黑色污水,造成河道水域大面积污染,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污水来源并制止污水排放河道行为。 12345工单 2021年11月4日,我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古堰经济园区实地勘察,发现河道内黑色水经黄荆坝茨沟排入饶峰河,执法人员会同黄荆坝社区工作人员一同沿河道进行排查。排查至黄荆坝村五组(小地名:谭家院子)时,发现黑色水体源头为一处水毁道路施工工地,现场负责人介绍,因8.22洪水致使通村道路坍塌,村民出行受阻,需要进行修复。因坍塌部位方量较大且基础部分位于河道内,基础清理部分是黑色土质,施工清理过程中造成水体变黑。执法人员要求施工方尽量采取措施,减少施工渣土进入河道。11月9日核查,道路修复已基本完成,水体恢复正常。 石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11.4
3 11.10 2020年开始,新桥村1组汉江二桥桥头有村民使用搅拌机频繁在早上06:30搅拌混凝土,产生的噪音较大,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现侯先生希望相关单位协调解决该处噪音扰民问题。 12345工单 执法人员于11月12日来到现场了解情况,现场有搅拌机一台并未作业,搅拌机距离汉江二桥桥头居住楼约十米远。执法人员联系现场负责人到达现场,经了解该临时搅拌机是东延小区复坎抢修项目提供砂浆混凝土,工作时间具有间断性。现场负责人承诺十日内将搅拌机拆除撤离,恢复该地原貌,打扫干净路面,并向我局提交了承诺书保证按期完成。执法人员向投诉人反映相关情况,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石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