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发放2021年11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mzj/2021-0201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民发〔2021〕197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02 08:24 |
内容概述 | 你们报来的2021年11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料,根据石泉县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有关政策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石民发〔2021〕146号)文件规定,经县残联审核,我局审定,2021年11月甘华兰等2517人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现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6800元发放到个人账户。其中:残疾一级每人每月120元,全县符合条件1136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136320元;残疾二级每人每月80元,全县符合条件1381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110480元。 |
各镇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2021年11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料,根据石泉县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有关政策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石民发〔2021〕146号)文件规定,经县残联审核,我局审定,2021年11月甘华兰等2517人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现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46800元发放到个人账户。其中:残疾一级每人每月120元,全县符合条件1136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136320元;残疾二级每人每月80元,全县符合条件1381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110480元。
附:
石泉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