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关镇“创建美丽庭院·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cgz/2021-0070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城政发〔2021〕54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1-29 10:12 |
内容概述 | 为充分发挥个人、家庭、院落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作用,引领倡导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变生活陋习,弘扬良好风尚,特制订本方案。 |
各村(社区),工作队:
现将《城关镇“创建美丽庭院·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组织落实。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城关镇“创建美丽庭院·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个人、家庭、院落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作用,引领倡导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改变生活陋习,弘扬良好风尚,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为载体,通过“美丽庭院”创建,助力打造“庭院美、居室净、家风好”的“美丽乡村”升级版,践行文化振兴,助推乡村振兴。
二、活动方式
(一)党员示范带头,做美丽庭院的建设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投身庭院整治,带领群众清扫庭院、将生活物品整齐有序摆放,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参与“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助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主体作用。
(二)群众自发参与,做环境整治的受益者。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治理,争做美化家园的先行者,争当环境卫生的宣传者、参与者。
(三)成功人士帮建,做美丽乡村的助力者。倡议本土成功人士为家乡面貌改造出力,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强大后援力量。
三、创建标准
1、环境整洁:做好门前“三包”,庭院附近沟渠、道路干净卫生。前庭后院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居室家具器物、床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蛛网,门窗干净明亮。厨房锅铲碗筷摆放整齐,灶台清洁不油腻。无害化卫生厕所,垃圾及时清除。
2、摆放整齐: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无乱建、无乱堆、无乱挂现象。对有碍观瞻的建筑物进行拆除、改造。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别类,摆放整齐。
3、布局合理:符合村庄规划要求,具有地域特点和时代特征。家禽家畜圈养,人畜分离,生产生活区独立。菜园有篱笆围挡。外墙墙体整洁。
4、花草绿化:庭院周边、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定期维护、修剪、无杂草。入户道路适当亮化绿化。
5、家风家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家风建设、家庭美德传承,传播家庭文明风尚。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弘扬正气。崇尚文明、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移风易俗,不大操大办,践行新民风。邻里相助,关爱弱者、扶贫帮困,遵守村规民约,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四、评选方式
1.村级层面。各村(社区)成立不少于3人的村考核小组,每月开展一次入户评比。由村考核小组对符合“美丽庭院”评比条件的农户,结合平常表现认真把关,严格按照“美丽庭院”创建标准入户打分,每月评选出3户最佳村级“美丽庭院”。对评选出的村级“美丽庭院”,通过“上红榜、赠积分、挂红旗”的方式进行表彰和宣传。
2.镇级层面。各村(社区)将每月评选出的村级“美丽庭院”名单上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镇实践所将于每季度对村级“美丽庭院”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优中选优”的方式,评选出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户”,为其悬挂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户”光荣牌并给予一定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具体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牵头,镇农综站、镇环卫站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责优势,加强业务指导。各村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村干部、党员要带头先行,树立榜样,全力带领本村农户自觉自愿参与“美丽庭院”创建。
(二)强化宣传发动。对在创建“美丽庭院”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要加以宣传;对因地制宜、自主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的农户要以村为单位,通过广播加以鼓励;对有借鉴意义的“美丽庭院”要加强图片报送,镇宣传办将在“城关微视窗”对优秀事迹加以颂扬。
(三)强化合力推进。各村要多形式开展指导督促,挖掘本村在庭院打造中的土专家、内行人,并发挥作用,开展庭院园林绿化、造型打造、科普知识的宣传和辅导,积极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