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2-0684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08:26 |
来源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按照石乡振发[2021]29号《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1年河海大学校地合作第一批帮扶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实施好《石泉县高效蚕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加快建设规模化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引领推动县域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项目区实际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各项目实施单位:
现将2021年河海大学校地合作项目《石泉县高效蚕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随文发来,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石泉县高效蚕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
按照石乡振发[2021]29号《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1年河海大学校地合作第一批帮扶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实施好《石泉县高效蚕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加快建设规模化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引领推动县域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项目区实际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思路
围绕创新推动石泉蚕桑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工厂化、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以蚕桑生产“轻简化、高效化”为中心,总结推广2020年河海大学石泉蚕桑一期项目成功经验,继续探索“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能人大户”的新型蚕桑生产经营模式,通过示范应用蚕桑生产轻简化高效生产技术和现代装备体系,实施大蚕省力化、装备现代化、经营复合化、技术标准化建设,建立高效化的蚕桑生产格局,有效减轻养蚕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蚕茧质量、农户养蚕收益和缫丝企业效益,在全县形成可复制、宜推广的示范样板,带动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力求让传统蚕桑产业“破茧重生”,推动蚕桑产业进入新时代。
二、实施主体
(一)牵头单位。本项目组织实施主体为石泉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
(二)建设主体。本项目建设主体包括安康嘉丰铂农业家庭农场、润泽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石泉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
建设内容和配套资金
(一)蚕桑家庭农场集约化生产模式创新示范
建设地点:池河镇良田村
实施主体:安康嘉丰铂农业家庭农场
专项资金:配套专项资金28万元。
建设内容:
1、大蚕省力化饲养示范工程。应用先进的大蚕蚕台饲养模式,示范推广快装式可移动(含除沙装置)蚕台112个。
2、桑园林下养鸡示范工程。桑园养鸡规模30亩、500只。配建桑园养鸡围栏防护网20圈及固定防护网立柱等。
3、桑园高效管护适宜机械。配套微耕机2台。
(二)桑园种植羊肚菌复合经营创新示范
建设地点:中池镇军民村、池河镇明星村和合心村
实施主体:安康润泽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专项资金:配套专项资金27万元。
建设内容:在中池镇军民村和池河镇明星村、合心村遴选桑园示范种植羊肚菌40亩,要求每亩菌种300斤(260袋)以上、营养袋2000袋(1000斤)以上,按照5000元/亩奖补菌种及营养袋,配套专项资金20万元。配建营养袋装袋机1台、粉碎机1台、微耕机2台、培土机1台等机械设备,配套专项资金7万元。
(三)蚕桑新技术示范推广与发展平台搭建
实施主体:石泉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
专项资金:配套专项资金45万元。
建设内容:
1、建立县级小蚕人工饲料育配送中心。创新示范推广小蚕人工饲料替代桑叶饲养,建立县级小蚕人工饲料育配送中心。配套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配送中心建设和购置小蚕人工饲料及器具等。
2、先进蚕桑生产技术规范化示范应用。配套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制作蚕桑生产实用技术规范化操作视频;开展轻简化蚕桑生产技术培训800人/次及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开展300亩桑园标准化管理示范;完成《陕南桑园羊肚菌生产技术规程》起草工作。
3、组建陕西省蚕桑产业发展研究院。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海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安康学院等为技术支撑,在石泉组建陕西省蚕桑产业发展研究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组建研究院前期经费及相应办公设备购置。
四、建设期限
2021年11月-2022年4月底
五、资金来源
申请2021年河海大学校地合作第一批帮扶项目资金100万元。
六、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保障。为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由相关镇村协调配合,把项目建设内容落实到相关项目建设主体。
2、技术支撑保障。为确保该项目建设质量,紧紧依托河海大学、金坛农业农村局对口帮扶技术小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石泉蚕桑试验示范基地和安康市科技创新蚕桑专家工作站等平台的技术力量,确保引进技术的先进性、设施装备的可推广和操作规程的实用性,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安排专业干部全程跟踪项目建设,认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3、资金专用保障。为确保该项目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监管,在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设专帐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不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和用途,建立项目资金专账,落实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并将凭证和资料单独装订成册。
4、运行机制保障。为确保该项目高效运行,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建设主体规范管理、高效运营,由县蚕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监管,并与其他两个项目建设主体签订设施机械监管责任书,探索建立新型的蚕桑发展模式,形成先进的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典型样板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县域蚕桑生产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