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征集《石泉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xzfgzbmxjtkjj/2021-087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1-26 10:40
内容概述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让学生学习回归学校,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和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教体科技局起草了《石泉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5日期间向石泉县教体科技局反映或提交。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关于征集《石泉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让学生学习回归学校,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和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教体科技局起草了《石泉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5日期间向石泉县教体科技局反映或提交。

具体途径:

一、电话反映(联系电话:0915-6323571);

二、邮寄至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地址: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邮政编码725200);

三、通过电子邮箱提交:562659025@qq.com

社会各界提交建议和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单位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1年11月26日


石泉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市相关部署安排,统筹推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石泉县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原则,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压减,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作业管理清单,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1. 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建立教务处、年级组(学科组)、班级三级作业统筹管理制度,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标。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学校要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校内作业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学科教师和家委会。县教体科技局要建立作业管理监测督导机制,加强对学校作业管理的效能监测和督导检查,并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考核。要畅通社会反映渠道,引导学生家长共同监督作业情况,切实做好减负工作。

2. 分类监测作业总量。学校要明确作业分类要求,加强教辅管理使用,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3. 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以“作业评价设计与实施”为研修主题,建立县、校两级作业设计教研机制,提升教师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分析、反馈和辅导能力,将作业设计、实施与指导能力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考核指标;指导学校研发与教材和课程标准相配套的练习,建立优质作业资源库,推动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逐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对学生作业要认真批改、全批全改,及时做好反馈,分析学情,答疑解惑。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5. 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认真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要发挥好“第三课堂”作用,引导学生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落实1小时校外体育锻炼,开展阅读、文艺和研学活动。要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个别学生经过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二)坚持从严治理,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6. 坚持从严审批机构,把好培训入门关口。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或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范围,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后继续依法从事其他培训活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区分类别,明确责任部门,分类管理。县教体科技局负责中小学学科类(含外语类)、体育类、科普知识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县文旅广电局负责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

7. 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把好培训过程关口。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教学内容和教育行为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把教材使用关、教师讲授关,使用规范教材与资料,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要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在培训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教师资格信息。依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职员、学员全员实名制管理,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格遵守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收费及退费管理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8. 强化校外培训监管,把好培训监督关口。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规范校外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在学校正常教学时间组织学生培训;线下培训时间不得超过 20: 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坚持多措并举、疏堵结合,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超时培训、超纲培训、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进一步完善“黑白名单”制度。聘请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将学生参与校外学科类培训情况纳入学校综合评估及教师教学认可度评价,压实学校及教师履行好教育主责,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落实课后服务清单,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9. 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推行“5+2”课后服务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提供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学校在工作日晚上可开设晚自习班,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高中学校可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学校、社区、校外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等探索开展周末托管服务,服务内容以素质拓展为主,不得组织集体补课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10. 提高课后服务质量。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一校一案”原则,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清单,供学生自愿选择,全面推行“基础作业辅导+学校特色项目+特长素质拓展”课后服务“1+1+X”模式。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支持学校因材施教分层开展学生学习辅导,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艺、体育、劳动、阅读、社团等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不得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补课。

11. 拓宽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红色教育基地、研学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打造特色课后服务名片。

12. 建立教师激励机制。中小学针对课后服务情况,修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保障教师学习、备课时间及休息权利。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对平时积极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13. 强化课后服务保障。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遵循“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参照安康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相关收费标准执行。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等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

14.健全家校协同机制。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持续开展石泉教育大讲堂,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做优“第三课堂”,办好家长学校和石泉县家校共育云平台,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自觉遵守《家庭教育促进法》,主动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四)落实培优提质清单,全面提高育人水平 

15. 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动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实施“四名”工程,积极推动集团化办学,深化区域教育联盟发展,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着力建设“家门口的好学校”。

16. 优化招生入学政策。完善小学划片招生制度,稳步推进初中对口直升,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稳步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分配到校工作,发挥好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实施中职学校提质培优工程,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能力。

17. 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指导学校以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强教学管理,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落实《石泉县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课堂革命·石泉行动”,优化教学方式,做到应教尽教,促进全县中小学课堂教学提质增效。

18. 创新教育评价体系。坚持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标准,落实五育并举,统筹“五项管理”“双减”工作和新高考综合改革,探索建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体系。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学校教育质量评价,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

(五)落实考试管理清单,强化教育评价导向

19. 强化考试育人导向。稳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减轻学生多次备考负担,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破除唯分数,促进教育公平。

20. 严格规范考试内容。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控制考试难度和进度,建立中小学试题质量监测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

21. 合理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学业质量监测采取分学科抽样方式进行,防止用统一试卷统考统测,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多压力和负担。初中毕业年级可在下学期总复习阶段组织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22. 科学运用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工作、学校和教师,学校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

三、组织保障

23.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县委教育领导小组将“双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石泉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双减”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学校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

24.强化督导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双减”工作作为“一号督导工程”,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举报、媒体监督作用。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25. 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学校、社区等力量做好学生、家长工作,引导家长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权。要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双减”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好“双减”工作的政策内涵、积极意义、发展愿景、工作举措,凝聚社会共识,为治理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石泉县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落实作业管理清单,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1.“一校一策”完善作业管理办法,明确作业设计、布置、批改、辅导等工作规范,细化 作业管理职责,科学统筹作业实施,合理调控作业结构。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 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2.建立教务处、年级组(学科组)、班级三级作业统筹管理制度,严防各科作业累加增加学生负担, 确保难度不超过国家课程标准。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 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学校和教师要按照“一科一辅”原则规范使用教辅材料,不得擅自增加或推荐教辅材料。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3.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作业。鼓励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自主编制高质量作业,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4.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校内作业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科教师和家委会。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5.建立作业管理监测督导机制,将作业等 “五项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点工程和责任督学首要任务,作为学校发展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学校作业管理的效能监测和督导检查,,畅通社会反映渠道。

县教体科技局、

教育督导办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6.建立县、校两级作业设计教研机制,定期开展作业管理和设计优秀案例展评活动,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作业指导,提高作业质量。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7.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 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引导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学生作业完成情况。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8.家长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督促学生放学回家后认真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养成按时完成作业和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要发挥好“第三课堂”作用,引导学生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落实1小时校外体育锻炼,开展阅读、文艺和研学活动。要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个别学生经过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坚持从严治理,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9.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

10.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

11.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区分类别,明确责任部门,分类管理。县教体科技局负责中小学学科类(含外语类)、体育类、科普知识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县文旅广电局负责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12.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县教体科技局、

县文旅广电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13.培训机构教学内容和教育行为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把教材使用关、教师讲授关,使用规范教材与资料,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县委宣传部、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14.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规范校外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在学校正常上课期间组织学员培训,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县民政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县经贸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15.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要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在培训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教师资格信息(包括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编号等)。

县教体科技局、

县文旅广电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16.依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职员、学员全员实名制管理,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17.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严格遵守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收费及退费管理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18.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县市场监管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19.严格程序,实行先证后照。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20.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超时培训、超纲培训、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21.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 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城建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22.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23.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24.完善资金账户监管,督导校外培训机构开设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加强培训机构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超范围收费、收费未出具发票、一次性 收取跨度超“三个月”或 60 个学时费用等违规行为。

人行石泉支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25.聘请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县人社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26.将学生参与校外学科类培训情况纳入学校综合评估及教师教学认可度评价,压实学校及教师履行好教育主责。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落实课后服务清单,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27.推行“5+2”课后服务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提供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学校在工作日晚上可开设晚自习班,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高中学校可参照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28.坚持“一校一案”原则,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清单,供学生自愿选择,全面推行“基础作业辅导+学校特色项目+特长素质拓展”课后服务“1+1+X”模式。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29.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红色教育基地、研学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打造特色课后服务名片。

县教体科技局、

县文旅广电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30.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保障教师学习、备课时间及休息权利。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对平时积极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县教体科技局、

县人社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31.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

县教体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32.持续开展石泉教育大讲堂,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做优“第三课堂”,办好家长学校和石泉县家校共育云平台,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 自觉遵守《家庭教育促进法》,主动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33.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县教体科技局、县经贸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34.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报送机制,及时填报更新基础教育管理监测平台,定期通报各学校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

县教体科技局、

教育督导办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35.对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实行“零容忍”,坚持有诉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查实参与校外培训的教师,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落实培优提质清单,全面提高育人水平

36.聚焦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 工作,优化学校布局结构,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有序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化解城镇大班额。实施“四名”工程,积极推动集团化办学,深化区域教育联盟发展,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着力建设“家门口的好学校”。

县教体科技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2021年12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37.完善小学划片招生制度,稳步推进初中对口直升,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38.稳步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分配到校工作,发挥好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实施中职学校提质培优工程,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能力。

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39.认真落实《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严格教育教学和课程管理,优化教学方式,做到应教尽教。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40.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从严规范教材、教辅材料、读物征订使用管理。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4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各级各类教师及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营造教师发展良好氛围,有效减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中小学教师负担,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管理工作者的学校治理能力。切实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宣传先进典型,处理违纪违规教师,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规范职业行为,全力支持“双减”工作。

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42.持续深化“德润安康”,健全“333”德育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心理健康、劳动和研学实践教育,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落实《石泉县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实施“课堂革命·石泉行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改革 基地学校、示范学校和“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43.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将“双减”工作成效纳入学校教育质量评价。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落实考试管理清单,强化教育评价导向

44.探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破除唯分数,促进教育公平。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45.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控制考试难度和进度,建立中小学试题质量监测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46.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47.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

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48.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工作、学校和教师。学校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

县考核办、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加强人力经费保障

49.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优化义务教育教师编制配备,统筹核定学校编制,配足配齐师资力量。

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2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50.按照课后服务收费管理职能,县发改局、县教体科技局、 县财政局要共同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采取财政补贴、 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县人社局要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县财政局、县教体科技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

2021年12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

51.各镇党委、镇政府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任务经常研究。

各镇党委、镇政府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52.教育领导小组将“双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石泉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双减”工作。要组建石泉县“双减”工作专班,重点做好联合专项督导。

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53.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双减”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就重大决策开展风险评估,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各司其职,抓好落实。

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54.学校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校外培训机构要 加强自身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校外 培训机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县委组织部、县教体科技局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加强督导 检查

55.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双减”工作作为“一号督导工程”,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举报、媒体监督作用。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县教体科技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办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加强宣传 引领

56.发挥学校、社区等力量做好学生、家长工作,引导家长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权。要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双减”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好“双减”工作的政策内涵、积极意义、发展愿景、工作举措,凝聚社会共识,为治理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县委宣传部、县教体科技局、 县委网信办

2021年11月取得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