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sfj/2021-0050 | 公开日期: | 2021-11-25 11:45 |
来源 | 石泉县司法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在全县开展2021年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全面建设法治石泉,县委普法办决定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在全县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以“普及法律知识 保障合法权益”为主题的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使法律知识融入日常生活,进入人民群众。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中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热潮,大力培育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法律程序意识和法律规则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石泉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2月18日
三、测试及竞赛内容
1.宪法;2.民法典;3.公务员法;4.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5.监察法;6.人民调解法;7.公证法;8.法律援助法;9.社区矫正法;10.行政处罚法(新修订);11.劳动合同法;12.工伤保险条例;1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14.安全生产法(新修订);1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16.反家庭暴力法;17.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8.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19.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新修订);20.道路交通安全法;21.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修订);22.乡村振兴促进法。
四、活动形式
本次竞赛分为线上赛和线下赛两部分,二者分别独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线上赛
通过“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对象为石泉县范围内的干部群众。
1.启动发布阶段(11月18日-11月21日):围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进行题目设置,运用“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发布线上法律知识竞赛答题系统,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原文,形成自觉崇尚法律、学习法律、维护法律、运用法律的风尚。同时运用“法治石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2.组织开展阶段(11月22日-12月13日):本次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竞赛题目分10期在“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上推送,每周推送三期(每周一、三、五推送),每期设置10道题目,每题10分,总分100分。竞答者通过微信扫描关注“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后方可答题,每一个账号限答一次,重复作答无效。每期根据答题得分、用时排名取前10名的答题者获100元购物代金券,获奖名单在下一期“法治石泉”微信公众号公布。
3.总结发奖阶段(12月13日-12月18日):总结线上赛参赛情况和评选获奖人员。获奖者可在每天9:00-17:00到县政务服务中心西侧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凭身份证或手机号领取代金券,兑奖时间截止12月20日(逾期不领取即视为自动放弃奖品)。
(二)线下赛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测试,人数须达到本单位在编在岗人数90%以上,并于2021年11月24日将成绩统计上报县司法局。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举办本次活动是全面提升全县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县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各镇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和群众踊跃参加。县委普法办将此项活动参与情况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考核内容。
(二)加强学习。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宪法、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提高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水平。
(三)大力宣传。各镇各单位各部门要运用多角度、多途径积极做好“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并广泛运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设宪法法律宣传专栏等形式,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联系人:屈宏茹 联系电话:0915-6326011
电子邮箱:sqxpfxc@163.com
中共石泉县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