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激发就业活力,解决务工者交通费压力,增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性,石泉县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出台“定额补贴转移就业交通费”政策,全年计划投入420万元向脱贫劳动力提供跨县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根据务工地域不同分别给予300元或500元转移就业交通费补助。
10月份以来,石泉县切实发挥县镇村三级就业社保服务队、驻村工作队及劳动保障协理员作用,走村入户宣传相关政策,核实务工信息,汇总上报资料,确保政策宣传不漏一户,交通补助不落一人。
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费补助8899人,补助资金409.27万元。下一步,该县将继续督促此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政策落实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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