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荐评选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安办字〔2021〕96号)精神,结合我县创建工作实际,经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研究,拟推荐如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先进集体:
石泉县委宣传部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后柳镇人民政府
先进个人:
石泉县文化和旅馆广电局:姜庆庆
创建办公室:胡兰英
石泉县财政局:叶章静
池河镇人民政府:夏迪
县图书馆:陈艳
县文化馆:张岑
二、反映情况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石泉县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
三、公示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反映情况都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反对借机诽谤诬告等行为。
四、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
联系电话:0915-6311155
地址:江南长安小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2楼政办股
石泉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