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21-0000 | 发布日期: | 2021-09-28 09:45 |
来源 | 石泉县林业局 | ||
内容概述 | 【领导解读】《石泉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
解读人:石泉县林业局局长 糜勇君
2021年9月26日,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泉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石办字〔2021〕5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压实全县各镇、各相关部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夯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管理新机制,扎实推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厅字〔2020〕34号)《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21〕38号)《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安康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21〕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林业局科学起草了《石泉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经县委、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在全县各镇全面实施。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科学发展、生态富民”的思路,以“增绿增效、护林兴林、生态富民”工程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行林长制。力争2021年,全面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到2023年,构建职责明晰、制度健全、监管严格的森林资源发展与保护体系,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5.8%以上,林业总产值达18亿元;到2025年,完成“增绿增效、护林兴林、生态富民”三大工程,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6%以上,林业总产值达20亿元;到203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8%以上,林业总产值达30亿元,全面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石泉样板”。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包括主要任务、组织体系、组织保障和附件4个部分。
(一)主要任务。一是实施增绿增效工程,建好青山。包括加快国土绿化,实施重点项目和提升森林质量;二是实施护林兴林工程,管好青山。包括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狠抓林业灾害防控,加强古树古木保护和严格森林执法监督;三是实施生态富民工程,用活青山。包括提高森林效益,加快林业发展和深化林业革。
(二)组织体系。1、林长制机构设置:设立县、镇、村三级林长,设立县、镇二级林长制办公室,建立林长联席会议;2、责任区域:林长制责任区域划分实行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3、工作职责:明确了县镇村三级林长、县镇二级林长制办公室相关职责,建立了林长联席会议制度,夯实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责任。
(三)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四是从严督考问责。
五、涉及范围
县、镇、村三级及县域内国有林场。
六、执行标准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二)坚持党政同责,上下联动。
(三)坚持问题导向,分区施策。
(四)坚持严格考核,跟踪问效。
(五)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控制在0.9‰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
七、惠民利民举措
(一) 提高森林效益。实行分类经营、分类施策。各镇因地制宜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点,培育提升大径材和高产高效用材林,进一步提高森林经济效益。打造森林旅游精品景区,充分发挥森林景观、自然资源和林特产品的生态经营效益。
(二) 加快林业发展。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股份制公司、家庭林场、生态民宿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探索“生态富民”新模式。加快山林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发展林果、林药、林禽、林花、林蜂等山林经济,有序推进林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林业高产高效和农民增收致富。
(三) 深化林业改革。促进林业生产要素有序流转和森林资源优化配置,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户收入。
原文链接: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325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