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czj/2021-0273 公开日期: 2021-11-05 09:03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补贴主管部门,县农商银行:

按照省市县纪委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我县将于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重点检查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底,中央、省、市、县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纳入我省“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发放情况(涉及违纪违法事项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自查内容及分工

(一)各补贴主管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来源、补贴对象认定、补贴发放程序、补贴发放标准及金额、发放时效、结余结转资金存放情况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按要求分年度填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统计表需经财政局资金管理业务股室审定),汇总填报各镇核查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统计表”。

(二)各镇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要求,负责对补贴对象信息采集管理和农户享受补贴情况进行核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情况。对核查出现的问题需详实建立台账,分项目(填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 ’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统计表”)汇总上报对应补贴主管部门,由镇纪委认定后收集违纪违规资料并在自查报告中予以说明。

(三)县农商银行负责对群众“一卡通”办理,是否免费发放短信、免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结余补贴资金是否及时退回等事项开展自查。

三、自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一卡通”管理工作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有力举措。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为民服务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专人具体负责自查工作,确保专项检查扎实有效开展。

(二)认真排查,立行立改。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补贴资金申报、分配、下达、公示、发放等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做到不漏部门、不漏项目、不漏环节。采取“一户一表、逐户核查、当面核实”的方式,详细清查每户群众“一卡通”办理、保管、使用及享受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兑现金额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立行立改,已造成事实且不能纠正的违纪违规事项据实收集材料,建立问题台账,必要时移交县纪委处理。

(三)据实总结,上报资料。在全面自查完成后,各镇各部门和代理银行认真总结工作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报告、统计表、问题台账和违纪违规材料存档备查,并于11月15日前同时上报县纪委和财政局。

(四)工作纪律及责任追究。对在此此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发现问题隐报瞒报、不担当、不作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将移交县纪委严肃问责。

联系人:余世兵(县纪委监委)6327952  13891554947

李  萍(县财政局) 6325640   15591510788   

附件:1.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

2.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统计表     

3.石泉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到户情况核查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30日

石财发(2021)64号附件(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