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fj/2021-0048 公开日期: 2021-03-12 17:23
来源 石泉县司法局
内容概述 现将《石泉县落实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的七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石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落实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 “六大工程”的七条措施》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现将《石泉县落实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的七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石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石泉县落实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的七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实施方案》及市委依法治市办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巩固拓展法治政府创建成果。积极巩固“省级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全面梳理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完善措施、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巩固深化创建成果,力促常态长效。要适时启动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对标示范创建指标体系,逐一开展自查自评,直面法治政府建设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整体、立体提升,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创造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

二、严格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石泉县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石泉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督察办法》,严格督察督办,督察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用好排位、通报、约谈等手段,加大内部问题曝光力度,及时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完善举措、纠正问题,推进工作。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机制。积极主动配合省市委托的第三方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综合评估,针对评估报告,深入研究全面分析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加快构建我县的政府内部评价、专业机构评估、社会满意度测评“三位一体”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机制,将政府本级及各镇、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全部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体系,根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全面评估,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法治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效果。

四、务实推进镇级法治政府建设。依据上级制定的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具体推进方案和落实措施,全力推进镇级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提升镇级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以转变镇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委托镇政府行政执法为抓手,规范委托执法行为,推进执法力量下移,夯实镇级政府管理基础,着力解决镇级政府行政执法权责不明、监管不力、执法缺位等问题,化解“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有责任、无权力”等现实困惑,切实提高镇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镇级政府向法治型、服务型政府转变。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主动配合省市开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评价工作,按照争创全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市的工作要求,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结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用好“12345”服务热线平台,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监督机制;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激发市场活力;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诉求,学习先进经验,转变监管方式,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公正监管、综合监管、信用监管、审慎监管,补齐自身短板,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品牌”。

六、着力强化公职人员法治素养。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突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的学习,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组织学法不少于1次。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每年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培训,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解读,扩展学习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

七、稳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实上级要求,积极配合推进“陕西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管理平台”“陕西法治政府建设数据库系统”建设,做好相关数据收集和系统录入工作,加快完善“科学立法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法治督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业务子系统,充分发挥大数据互联网优势,以数字法治智慧法治建设为引擎,全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以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县财政负责统筹财力,做好必要保障,确保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工程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