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wjj/2021-0198 公开日期: 2021-01-07 15:37
来源 卫健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关于印发《2021年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2021年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

2021年1月5日






石泉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2021年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计划

2021年,我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升执法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力争在全所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我所卫生监督工作走到全市前列,现将2021年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对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二是持续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发生扩散和蔓延;三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消除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零办案”;四是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五是健全完善协管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作用,做好日常监督巡查及网报工作;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监督员业务素质,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二、工作安排

(一)规范市场秩序,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①严肃查处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两非”违法行为、非法出租和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②重点查处以中医“预防”“保健”等名义开展的非法诊疗活动,严厉查处以“保健”为名开展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中医诊疗机构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从严从重处罚;③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消毒产品使用销售情况以及违规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④加大对违法虚假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批程序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将严肃处理。

(二)健全医疗废物废水规范处置管理长效机制

1.医疗废物废水管理

①各级医疗机构务必扛起“管行业必管环保”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把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管理的第一责任压实靠牢,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医疗废水达标排放指标纳入到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医院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严格考核检查。②按照“村上缴”、镇收集、县运转、市处置”的流程,全县各医疗机构及时签订2021年度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议,确保集中处置协议签订工作如期完成。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医疗废水处置达标排放率100%的目标全面实现。③加大双随机抽查频次和力度,不断加大日常检查覆盖面,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解决;发现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2.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专项监督

①开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整治: 主要是深入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和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档案;重点检查承担职业病体检的医疗机构是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②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从业人员上岗证持证率达100%;③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向全县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发放《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资料做好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

(三)健全完善协管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协管员作用,做好日常监督巡查工作

①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督导四次,覆盖率达100%;②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建档率、巡查率、上报率达100%;③协管员每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并有追溯,问题较多的协管站则以正式文件上报整改报告;④开展一次集中业务培训一次,参训率达100%。开展半年和全年的考核工作。

(四)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2.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督促指导和检查,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效率和水平。

(五)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1.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期间,各被监管单位要加强人员卫生管理,建立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人员必须测体温、佩戴口罩,对来访人员及顾客做好健康监测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应按有关规定引导去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登记、信息上报、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

2.各被监管单位应严格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保证卫生安全。要落实室内房间、公用物品用具、公共区域物体表面,尤其是电梯、扶梯、门把手、水龙头等可能多人接触物的清洁和消毒措施并记录。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3.各被监管单位要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采用自然通风,每天2-3次,每次不少30分钟,保证空气流通。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要关闭回风通道全新风运行。应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调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用完便进行清洗消毒。

(六)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1.建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生活饮用水信息档案,开展二次供水专项监督检查,建档率达100%。

2.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每年1—2次,监管覆盖率达100%,并做好卫生许可证换发证前的审核工作,重点检查市政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供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签订落实情况、供水工艺情况、涉水产品情况等,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罚。

3.要求各供水单位按时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县自来水公司每月送检一次、集镇供水单位每季度送检一次,将检测结果公示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     

(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及城市创建工作

1.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档案,建档率达100%。

2.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歌厅、网吧、200平面米以上的商场超市等场所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每年2次以上,辖区内持证率及健康证持证率达100%。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

3.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以上,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快速监测工作。

4.开展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监管力度,监督覆盖率达100%。

5.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60%以上。

6.全面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开展禁烟执法检查。

7.落实城市创建工作,对县城“五小”行业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八)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工作

1.建立健全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档案。

2.开展专项检查,以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对全县所有公办或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托幼机构和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春秋各1次。

3.督促全县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落实接种证查验、晨检、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等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

4.对学校教学生活环境、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九)托育机构卫生监督工作

1.建立健全托育机构卫生监督档案。

2.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托育机构专项检查,依法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全县所有托育机构和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开展综合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春秋各1次。

(十)消毒管理工作

1.开展对辖区内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餐饮具、布草)监督,重点检查消毒单位的环境卫生、消毒设施、工艺流程、消毒效果是否达标,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办理,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消毒产品抽检工作,对集中消毒中心的消毒产品每季度抽检一次,并定期公示抽检结果。

2.开展对大型商场和超市销售的纸巾纸、洗手液、婴幼儿纸尿裤、妇女经期用品、家用消毒剂等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其包装、标识、卫生许可证及卫生质量检验报告,要求经销商严把进货关、严格审核生产商资质、规范进货渠道。

三、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各科室要统一思想,增强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外树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认真按照工作安排,要严格按照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各科室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责任意识教育,不断提升工作自觉性,强化责任履行能力,持续提高工作水平,健全责任管理制度,全面增强制度保障性,完善责任监督机制,继续提升监管能力。

三是加强团结协作。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各科室之间紧密配合,互相补台,团结一致、凝心聚力、务实苦干,以更加有为的进取精神、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务求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