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1-1028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15:37 |
来源 |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 ||
内容概述 | 为深刻汲取近期高层建筑火灾尤其是台湾高雄市盐埕区“城中城”大楼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做好全县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结合10月中旬县安委办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城关镇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
为深刻汲取近期高层建筑火灾尤其是台湾高雄市盐埕区“城中城”大楼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做好全县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结合10月中旬县安委办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城关镇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积极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有影响或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督促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明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应履行的职责义务,确保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查改到位、在建工程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消防和疏散逃生通道畅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的火灾逃生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治理时间
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县范围内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含移民搬迁安居工程)、在建高层建筑。
(三)治理内容
1.建设工程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高层建筑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2.高层建筑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火警、故障和屏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持证上岗;消防水泵运行是否正常;防烟、封闭楼梯间的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是否存在楼内违章使用明火施工;是否存在楼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
3.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灭火器存放点、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屋顶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清晰准确的消防标识。
4.在建高层建筑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可靠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设置灭火器;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独立设置;是否严格落实明火动用审批程序,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5.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建筑外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
四、责任分工
城关、后柳镇人民政府要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住建、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县电视台、“石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有关媒体要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宣传高层建筑防火和火灾自救逃生常识,及时曝光高层建筑火灾隐患。
县住建局组织对高层建筑的新建、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外墙保温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并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建筑外墙违规装饰、装修,违规广告牌、雨篷等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和灭火救援行动的障碍物的查处;定期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高层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制定高层建筑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单位和个人开展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专职消防队进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高层住宅建筑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并督促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例会,组织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妥善保管高层建筑消防档案资料。同时应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电梯、消防水泵、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水泵接合器等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确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及时对业主或其他人员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无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的高层建筑的业主要遵守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约,推举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明确管理责任人,并报所在社区备案,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要定期组织人员查改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整改措施和资金。
各相关镇、社区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开展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各居委会要依法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对高层建筑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协助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帮扶。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摸底阶段(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15日)。
制定实施方案,对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进行安排部署。城关、后柳镇人民政府,各行业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广泛动员。县电视台、“石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平台要广泛宣传,提前告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目标和范围。城关、后柳镇和有高层建筑的行业单位要安排专人摸清辖区或本单位高层建筑底数,逐一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高层建筑台账,并报县安委办备案。
(二)排查治理阶段(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
城关、后柳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责任,主动牵头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相关办公室、公安派出所对辖区高层住宅建筑进行专项检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高层公共建筑由其所属性质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配合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同时要广泛发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尤其是要做好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高层建筑的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群防群治,防止失控漏管。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1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县安委办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相关镇、部门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期国内连续发生高层住宅建筑、在建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相关镇、部门务必要认清严峻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隐患排查一线,全力推动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相关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相关镇要将本辖区的高层建筑底数按照附件内容统一报县安委办,对发现有漏报瞒报的,将予以通报。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造成有影响或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提请县政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顶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舆论,健全机制。各相关镇、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立足长远,明确监管职责,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监管部门督导检查长效机制。同时,要将排查中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在新闻媒体及时曝光,跟踪报道,追踪问效,督促整改,切实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全县高层建筑火灾形势安全稳定。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