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1-0182 | 公开日期: | 2021-10-29 10:05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因后柳集镇建设和G541建设工程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征收后柳镇群英村二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因后柳集镇建设和G541建设工程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征收后柳镇群英村二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后柳镇群英村二组(小地名:五郎坝),拟征收土地面积143.2亩(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解决541项目弃渣堆放问题,用途为储备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石泉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后柳镇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补偿登记工作。请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土地征收工作,到后柳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登记手续,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土地征收部门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
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
四、公告时间及其他事项
公告期自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8日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15-6315584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