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zrzyj/2021-0179 公开日期: 2021-10-26 15:03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我单位石泉县自然资源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等八个移民搬迁安置点挡护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响应参加。

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等八个移民搬迁安置点挡护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单位石泉县自然资源局,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等八个移民搬迁安置点挡护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响应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等八个移民搬迁安置点挡护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134200.00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134200.00元)

4、采购需求:池河镇明星村等八个移民搬迁安置点挡护工程共分为三个施工标段(第一标段为池河镇明星村移民安置点挡护工程,预算投资156.08万元;第二标段为后柳镇磨石村移民安置点地面不均匀沉降治理工程,预算投资54.38万元;第三标段为石泉县饶峰镇幸福村等六个“十二五”移民搬迁安置点挡护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投资226.0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本次采购项目为实施池河镇明星村等八个移民搬迁安置点挡护工程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05月09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3)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止

地点:石泉县城关镇春潮广场创投中心四楼

注:供应商需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在采购人处进行登记。

四、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14:30

2、谈判时间:2021年11月1日14:30

3、谈判地点:石泉县城关镇春潮广场创投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地址:石泉县城关镇春潮广场创投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915-6311559  15091512066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