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rsj/2021-0429 | 公开日期: | 2021-10-25 16:17 |
来源 | 县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2021年度跨县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第四批) |
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关于申领2021年度跨县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通知》(石乡振发〔2021〕14号)要求,现将我县脱贫劳动力、监测帮扶劳动力(不含已消除风险对象)跨县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如下,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天(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凡对上述拟享受补助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
监督电话:县乡村振兴局6321288、县人社局6321301、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631235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6323791。
附件:石泉县2021年度跨县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第四批).xls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