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泉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公告
索引号 zfbmfgj/2021-021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0-22 10:37
内容概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从2021年10月中旬开始,利用1个半月左右时间,对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储备库等单位,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巡察组还将深入粮食购销一线开展明察暗访和实地检查,有针对性地了解情况。

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石泉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从2021年10月中旬开始,利用1个半月左右时间,对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储备库等单位,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巡察组还将深入粮食购销一线开展明察暗访和实地检查,有针对性地了解情况。

本次巡察的主要对象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对被巡察单位,重点检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政策性文件落实情况和涉粮法规制度执行情况。

对涉粮业务主管监管部门,重点检查落实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对国有粮食企业,重点检查偏离主责主业,乱投资乱担保,铺摊子、上项目等问题,在收购环节是否存在虚开结算凭证、虚增粮食重量、虚构交易、以陈顶新、“转圈粮”、先收后转、虚假收购、压级压价、拖欠粮款等问题,在存储环节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盗卖、直接以资换钱等问题,在销售出库环节将宜存粮食作为不宜存定向销售,空进空出、虚报损耗、掺杂使假、吃拿卡要等问题。

巡察期间,县委专项巡察组设举报电话:1899152733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xwxcb002@126.com。

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县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巡察对象上述涉粮方面的问题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专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其他不属于本次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