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市委关于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工作统一安排以及县委相关部署,县委决定开展粮食购销领域暨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1年10月中旬开始,至2021年11月底结束。
(二)巡察对象
县发展改革局(粮食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石泉县向阳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石泉县长兴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
(三)巡察内容及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一是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二是围绕粮食购销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重点检查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涉粮职能责任和主管监管制度制定执行情况。三是围绕国有粮食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重点检查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四是围绕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廉洁风险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五是围绕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涉粮领域问题整改落实,重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成、建立整改长效机制等情况。
(四)受理信访举报方式
巡察期间,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设信访举报电话:1899152733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信访举报电子邮箱:xwxcb002@126.com。
二、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1年10月中旬开始,至2021年11月底结束。
(二)巡察对象
1.重点行业部门: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县经贸局、县交通局、县金融办、人行石泉支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党组织。
2.各镇党委及所属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进展慢、任务有欠账、作风不扎实的重点村(社区)党组织。
(三)巡察内容及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围绕政治担当,着力发现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聚焦工作重点,着力发现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从严从实,着力发现工作纪律作风不扎实问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扛牢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政治责任,不断提升全县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综合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四)受理信访举报方式
巡察期间,县委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巡察组设信访举报电话:1991612250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举报电子邮箱:xwxcb001@126.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实事求是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他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职责,涉及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予受理,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同时,欢迎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915-6310261(县委巡察办)。
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