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拨付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xzfgzbmxyjglj/2021-0100 | 公开目录: | 惠民惠农政策资金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应急字〔2021〕47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0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9-02 21:33 |
内容概述 | 今年入汛以来,我县先后遭受多轮强降雨影响,特别是8月21日至23日,我县出现强降雨过程,各镇不同程度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遭受损失。 |
今年入汛以来,我县先后遭受多轮强降雨影响,特别是8月21日至23日,我县出现强降雨过程,各镇不同程度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遭受损失。
为有效应对灾情,支持救灾救助工作,根据各镇上报受灾情况,我局商请县财政局紧急拨付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0万元(《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安市应急函(2021)180号)、2019年及2020年冬春救助结余资金27.53万元(安财建(2020)1号和安财建(2021)8号),专项用于各镇灾害应急救助、转移安置群众过渡期生活安置、受灾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和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
请各镇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规定,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