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石泉县劳动用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公告

时间:2021-10-16 16:12作者:袁素娟源自:县人社局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和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石泉县开展劳动用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函〔2021〕42号) 要求,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16日从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市场主体库中按照10%的抽取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7户,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4名,将对抽查对象劳动用工情况展开联合执法实地检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事项

(一)县人社局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2.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3.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4.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5.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6.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7.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8.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9.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10.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11.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12.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对不休假职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13.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童工情形。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登记事项检查。(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3)经营(驻在)期限;(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5)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7)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

2.公示信息检查。(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二、抽取检查对象

1. 石泉县潮午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 陕西博硒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陕西大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大修厂

4. 陕西大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公交分公司

5. 石泉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6. 石泉县惠众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7. 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实地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四、抽取执法人员信息

执法人员:刘胜斌  胡 俊  刘前锋   周小霞  

以上信息现予以公示,请被抽取的7户市场主体对象做好准备,配合执法检查小组开展工作。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