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1-0486 | 发布日期: | 2021-10-14 09:13 |
来源 | 县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
办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经办规程》
申报条件:
本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公司。
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2.法人代表证复印件1份;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1份;
4.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
5.参保单位《工资表》复印件1份;
6.参保花名册打印2份,《陕西省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承诺书1份:
7、建筑施工企业同时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实施机构(受理窗口、地点、时间):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延伸段9号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窗口:工伤失业窗口)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15-6327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