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作为国家南水北调重要水源涵养地,汉江水质保护一直以来备受关注。近年来,随着石泉、喜河两个水电站的建成,在提供水力发电的同时,也成为石泉重要的旅游景点和对外宣传名片。但受上游降雨影响,大量浮渣从上游汉中顺势而下至我县,两个库区滞留了大量漂浮物,如不及时清理打捞,将会对汉江水质造成污染,严重影响汉江生态环境和我县旅游形象。石泉县立足实际,构建了政府、部门、企业三级联动体系,筑牢漂浮物打捞长效机制。
政府主导,层层夯实责任。漂浮物打捞处置已成为全县汉江水质保护的重点,也是中省环保督察关注的焦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大唐电厂、喜河电厂实地调研、督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汉江(石泉段)江面漂浮物打捞有关问题,明确了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和沿江四镇及大唐石泉水力发电厂、喜河水力发电厂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夯实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
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大唐石泉水力发电厂、喜河水力发电厂自觉扛起企业主体责任,两个电厂每年投入400余万元对漂浮物打捞物进行规范处置,大唐电厂投入1100余万元用于建设漂浮物打捞设备。同时,主动与沿线四镇签订打捞与处置协议,委托各镇对辖区内汉江江面漂浮物和河道沿岸垃圾进行处理、打捞。沿江四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专人定期对辖区范围河面漂浮物进行打捞和处置,确保辖区河道水质安全。
部门履职,强化监管责任。作为行业主要监管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倒逼各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对漂浮物打捞与处置工作定期开展巡查和指导,根据电厂实际情况,开展了环境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帮助企业筑牢环境安全“防火墙”,全面提升了河湖管理水平。
三级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从工作职责、费用保障、规范化处置上全方位综合施策,统筹考虑解决措施,今年以来,两个电厂规范处置漂浮物达15179m³,避免了二次污染,有效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影响河道、水库脏乱差和饮水水质不安全问题,大力提升了河道景观水平和城乡人居环境水平,实现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