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rsj/2021-0404 | 公开日期: | 2021-10-13 10:17 |
来源 | 县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认定2021年度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公示 |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安康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9〕145号)要求,经过申报、初审、实地考察,拟认定石泉县汉水明珠创业孵化基地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社局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监督电话:0915-6321301。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