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zsfpj/2021-0051 | 公开日期: | 2021-10-12 16:19 |
来源 |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 ||
内容概述 |
各镇人民政府,县教体科技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
为确保“雨露计划”政策全面落实到位,根据《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秋季入学在校生雨露计划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2021年秋季入学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已消除风险的除外)。
二、扶持条件
(一)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是指建档立卡数据库的已脱贫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脱贫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扶持期限
脱贫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助学补助。
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四、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五、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助学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脱贫家庭。
(三)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六、申报程序
由各村通知全村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或学生家庭向所在地村委会提交申请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一卡通、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材料),村委会审核后对符合对象并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审核公示后报县教体科技局、人社局进行学籍比对审核,县教体科技局、人社局比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审核认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兑付。
七、申报时间
各镇于11月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别报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进行学籍比对,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于11月10日前将学籍比对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审核。
雨露计划补助政策是扶持脱贫家庭的一项重要优惠政策,请各镇要高度重视,确保符合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全面摸排上报到位,不漏一人。
联系人:任佳 联系电话:18590928088
附件:1.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及技工院校教育培训补助花名册
2.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及技工院校教育培训补助对象核实表
石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