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zfbmmzj/2021-0145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9-16 09:40
内容概述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落实中、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重点,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落实中、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重点,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成效

我县目前共有未成年人30489名,其中县域内在校学生25837名、留守儿童2072名,16周岁以下留守儿童1460人,困境儿童134人,孤儿56人,残疾儿童16人,低保家庭重病儿童7人。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实施,在巩固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立足新时期农村留守问题实际,按照“党政统筹、部门联动、村(社区)校落实、家庭尽责、社会参与、齐抓共建”的总体思路,不断探索创新和总结完善,形成了“三个六”(六位一体、六制并举、六有目标)长效工作模式,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初步搭建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平台。以维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不断创造条件、完善制度体系和治理机制,建成县“三留守”关爱服务联动中心,在11个镇和164个村(社区)设立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中心和留守人员管护站,配备镇儿童督导员11名、村(社区)儿童主任164名,按人均200元/月标准为儿童主任落实工作补贴。在留守人数规模较大的村(社区)儿童活动中心配备公益性岗位,确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为全县各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96人,实现校园警务室和安保人员全覆盖。二是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近年来,县政府出台了《石泉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石泉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石泉县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联控机制》和《加强中小学特殊学生教育管护工作的通知》《成立石泉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科学指导各镇、各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体系基本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控辍保学、法制宣传、反校园欺凌等工作持续开展,学生保护工作的水平逐步提高。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工作合力。夯实了部门、镇、村(社区)、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强制报告责任。建立公安、财政、医保、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信息共享机制。鼓励动员县内外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工作。四是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形成品牌。持续深化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留守儿童教育管护“石泉模式”在全国推广并荣获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留守儿童工作示范县、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示范县。2020年全国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政策培训班和全省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现场会在石泉召开。2021年县民政局作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受到民政部的表彰。五是加大了依法保护力度。近3年来,公安机关侦办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起2人,对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案件从严从重惩处;县法院立案审判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4件;县民政局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要求,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政府保护”职责,建立《未成年人临时监护七种情形台账》《未成年人政府长期监护五种情形台账》,积极落实镇村干部结对帮扶责任,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关爱,加大监护监督指导,及时将符合条件的97名困境儿童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建立特殊学生工作台账,由学校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镇村干部组成人员专班,对27名高风险特殊学生进行教育、保护和转化,检察、公安、民政、妇联组织、志愿者团队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心理恢复近百人次,预防犯罪联防联控以及特殊学生管护转化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存在问题

我县在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

(一)未保法宣传贯彻覆盖范围不足。《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宣传方式较为传统,利用会议学习、发放单页、广播播放等传统方式宣传多,宣传普及不广泛,没有做到家喻户晓,导致部分镇村、家长及学生等社会公众群体对新修订的两部法律还存在了解不系统、掌握不全面问题。

(二)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按要求我县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在县民政局组建设立的“石泉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县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联动中心”,也没有按照事业单位要求设置机构,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很大程度影响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三)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还需进一步净化。家庭教育方法缺乏,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很大影响。部分家庭教育简单粗暴、以及父母对子女的放任不管,导致未成年人在校养成的良好习惯在家丢失殆尽,陋习依旧,给学校教育增加了极大负担;校园欺凌事件还时有发生;未成年人健康与安全的外部社会环境欠佳。互联网接入市场与非法出版物净化整治不够有力,有悖于未成年人的游戏和出版物屡禁不止;学校周边小卖部、食杂店出售垃圾食品现象较为突出;未成年人禁止购买烟酒和未成年人入住酒店强制报告制度的规定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网吧、酒吧和KTV等娱乐场所禁止未成年人入场的规定执行不严,导致部分未成年人进入违禁场所,影响了身心健康。

(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关爱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因婚姻纠纷父母离异导致家庭基础教育缺失,造成部分未成人沉迷于网络、手机而不能自拔的现象(包括过分溺爱孩子、家庭暴力、与对孩子关注不够等)加剧,导致未成年人易产生不良性格,存在走上犯罪道路的隐患。二是部分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得不到有效监护和管理,抗击打力和受挫力极差,身心健康状况堪忧。三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权益保障不到位。未成年人的休息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课外培训多,学生课业负担较大,活动场所狭窄、活动偏少,社会实践基地和志愿服务建设不完善,部分未成年人普遍缺乏应有的文明修养和社会责任感,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列入年度普法计划,创新宣传形式,加大普及力度,使法律普及到学校、家庭、政府、村(社区)的各个角落,全力营造共抓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教育力度。组织学校开展各种关心、关爱活动,积极落实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运用适当方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犯罪。组织各部门共同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类文化经营场所业主的法制宣传教育,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引导各经营主体自觉守法经营、未成年人积极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加强分析研判,细化工作措施,努力营造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各项规定落地落实。

石泉县民政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