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0-0128 公开日期: 2020-01-14 09:47
来源 水利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水利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石泉县水利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2019年,石泉县水利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责任,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不断增强水利系统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的能力,推动水利系统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局党组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水利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水利中心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把水利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加强行业监管力度,促进全面依法行政

局党组班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规范决策程序,深化领导班子法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法治保障。

三、扎实开展普法宣传 增强干部守法意识

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水利系统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了水利普法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了保障措施。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新《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编印了《宪法学习宣传读本》,将新《宪法》学习宣传纳入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干部法治宣传、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局机关安装了“智慧普法媒体机”,向每名干部职工发放了《百姓法治宝典》,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坚持党组会、干部例会、支部会学习教育制度,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党员干部自学。加强群众宣传,共对5个包联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专题宣讲20余次,入户宣讲6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对各水利施工单位、各采砂企业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宣讲2次,宣讲50余人。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契机,开展户外集中宣传5次,利用防汛短信平台向广大群众发送扫黑除恶宣传短信6000余条,向各级媒体推送宣传稿件38条。

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全面开展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

积极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成水利系统“三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重大建设项目、落实河湖长制、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依法行使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责。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全部获得了执法资格,建立了执法人员信息库,坚持持证上岗执法、亮证执法,有效防止执法人员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等方面的随意性,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迟作为现象的发生。

开展了水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执法职权规范化、执法队伍规范化、执法方式规范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监督规范化、执法保障规范化”的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及法律专家对执法人员开展了培训,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了水利行政执法体系,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

以打击非法采砂、河湖四乱等涉水领域乱点乱象为重点,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规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联合检察院、公安、环保等部门,扎实开展了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河道乱象专项执法、河湖清四乱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种水事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根据县政府关于部分行政执法权限下放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政府行政执法权限,不断加强对各镇委托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了行政执法力度,提高了全县行政执法效能,实现了公正、高效、文明、廉洁执法。

(三)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把规范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重要措施来抓,并以“探索规范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为主题,积极开展水利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完善执法机构设置、执法职责、岗位责任、权力项目、运行流程等,制定细化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积极探索建立柔性行政执法模式。

五、扎实推进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河湖长制”工作

紧密结合水利实际,强化行业监管,聚焦行业乱点乱象,深入开展乱象整治及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对汉江、饶峰河、子午河等重要河流、两河、饶峰等采砂监管重点镇、各采砂场、临时性堆砂点的巡河执法检查。全面摸清及掌控了县域内采砂企业、临时性堆砂点、重点河段及敏感区域基本情况。加强河湖长制平台建设,建立河湖长制联席会议、督查督办等7项制度及“河长(湖长)+警长+四员”制度,全县共落实县镇村三级河长241名、县镇两级警长34名、县级河流四员34名,村级护河员160名。落实县镇村三级湖长63名、县镇两级湖库警长11名。2019年以来,县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县水利、公安、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清除河道障碍,确保行洪安全”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共立案查处涉水违法案件17起、行政处罚20人,完成县公安机关转办核查线索2起、移送公安机关非法捕捞案件1起2人、人民调解1起。针对河湖四乱突出问题,共向5个镇、4个部门下达《河湖长制督查意见书》14份。收到县检察院下达《检察建议书》2份,整改落实反馈2份。

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长效机制

一是推进落实河湖长制方面,建立了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工作巡察、督查督办、责任追究、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考核等7项制度及“河长(湖长)+警长+四员”监管制度,实现了河流监管责任全覆盖;二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方面,县水利、公安部门联合制定了《非法采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了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联勤联动、案件移送、办案协作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县检察院、县河长办建立了常态化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司法协作机制,不断加强河湖“四乱”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三是河道采砂监管方面,已完成《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5)》编制工作,为县域内河道采砂活动科学、合理、安全、有序进行提供指导依据和准则。健全和完善了《河湖采砂管理工作制度》、脱贫攻坚项目砂石资源保障服务制度,压实了河道采砂行业监管责任。积极探索统一、规范、有序的河道采砂监管新机制,彻底铲除河道采砂领域乱点乱象,规范河道采砂市场秩序;四是深入排查水利系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规范线索管理,建立了《涉水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案件线索回访制度》《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线索举报人保护办法》,不断规范和提升线索管理水平。

七、加强综合治理,提升行业治理监管水平

将法治建设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黑无恶”示范单位创建、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建设发展、平安建设等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水利系统社会治理水平。脱贫攻坚方面,聚焦农村安全饮水达标退出,建立了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制度、水质安全保障制度。河道管理方面,联合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机制,依法整治河湖乱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依托河湖长制平台,每季度定期开展河湖“四乱”巡河督查,不断完善“河湖长+警长+四员”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提升河湖水资源环境。平安建设方面,全年共办结书记“民情三本账”21件,认真落实平安石泉“258”机制,持续提升水利行业“三率两度”及社会治理水平。

八、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紧密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的开展,加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组织水利执法干部开展了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参加了全县宪法知识竞赛,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守法、守纪、守责意识,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能力。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紧扣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抓好“七五”普法规划任务的推进落实。进一步加强干部法治宣传,推进水利普法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以推进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规范水利行政执法行为,构建规范高效的“治水”监管体系。

石泉县水利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