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zsfpj/2021-0043 公开日期: 2021-09-22 19:48
来源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全面完成年度涉农整合资金任务,现将2021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
   本次共下达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45个、总投资4591.1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27个、计划投资3826万元,占比83.3%;基础设施类项目14个、计划投资525.1万元,占比11.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4个,计划投资240万元,占比5.2%。
    二、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项目计划45个,总投资4591.1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为本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含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2900万元)。
   三、相关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本次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各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要全面夯实项目管理和建设工作责任,附表中备注“以工代赈”项目要按照以工代赈的方式组织项目实施,完善相关资料。各镇各部门要倒排工期,集中精力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所有项目在10月底前全面完工。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省市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四制”管理,实行资金报账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坚决杜绝资金违规使用,坚决杜绝资金“跑冒滴漏”;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杜绝资金挪窝、趴窝,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内容。
  (三)坚持公告公示。整合资金项目计划坚持主动公开、分级分类公开、真实及时公开的原则,坚持“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县发改部门对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计划进行开,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进行公示,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各类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主管单位负责做好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县乡村振兴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我县项目资金管理不出问题。

附件:石泉县2021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计划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