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nyncj/2021-0077 公开日期: 2021-08-26 18:03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关于对石泉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 91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对石泉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 91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胡先武

李国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乡村振兴示范村实施规划编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县实际,我们进行了专题研究,该建议对乡村振兴示范村实施规划编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从以几个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快县级层面规划编制工作。目前,《石泉县国土空间规划》《石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石泉县产业振兴规划》《石泉县富硒产业规划》等事关全域性规划已编制完成,《石泉县“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正在编制中。

二、积极指导镇村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县级层面规划是镇村规划的总纲,镇村需在县级规划的大框架下结合自身资源禀赋编制适合区域发展的示范镇、示范村规划,同时我们将积极推荐一些在城乡规划和产业布局方面有经验的公司给镇村做好乡村振兴规划,从而提升镇村层面规划编制质量,为乡村振兴打牢基础。

三、关于“建议有关部门安排对示范镇示范村作规划”的问题。由于编制规划的专业团队都是市场化运作,一个规划费用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费用较高。同时乡村振兴对象是所有的镇村如果为每个村编制乡村振兴规划需要大量资金,中省市暂无专项配套,县财政资金压力较大。建议对条件成熟的村鼓励先进行规划编制试点,同时,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建议将示范镇村规划所需资金纳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范围,进入项目库,按项目实施, 解决规划编制费用不足的问题。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6321372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