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城镇职工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 ||
索引号 | /2021-0000 | 公开目录: | 减证便民行动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年09月1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9-16 17:38 |
本地参保职工到异地就医:需参保职工住院当天与我经办中心职工医保股电话联系(0915-6312903),通过专网开通转外就医,出院时凭患者本人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所就诊医院享受“一 站式”报销结算。
异地参保职工在石泉就医:需参保地经办中心开通网上转诊备案,出院凭患者本人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享受“一站式”报销结算。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