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jj/2021-0082 公开日期: 2021-09-17 10:56
来源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报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报

按照《关于印发<全县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21〕25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房地产领域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县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制定实施方案

局党组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和物管所所长为组长、副组长的县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专班成员为住保股、质监站、城建股、执法大队、房产交易股和物业管理股工作人员。结合整治实施方案工作的要求,专班研判分析了我县房地产市场销售的现状,制定并下发了我县《2021年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县房地产领域企业召开了专项整治宣传动员大会,对房地产领域秩序整治活动做出动员部署,对房地产领域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全县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开展风险排查,及时督促整改

自2021年6月至8月,抽调专人成立工作组,通过企业自查、现场检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已对全县21家(在建在售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2家物业服务企业、8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一般性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谈告诫,对其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或警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排查情况:县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21家,已开展排查21家、7个开发项目,共接到群众投诉电话3件,信访投诉2起,接到12345转来开发企业投诉  2宗,收回调查表和调研表各21份,梳理归集问题4条。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排查情况:城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共8家,实际排查8家,处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例2宗,责令限期整改6家。

(三)物业服务企业排查情况:县城区物业企业共36家,实际排查22家,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张贴排查通知36个小区,接到专线投诉电话5宗,涉及3个小区和4家物业企业;接到12345转来物业投诉13宗,涉及6个小区和7家物业企业。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从前期排查整改情况来看,问题涉及商品房预售、广告、合同、中介、物业等房地产市场的等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问题表现在执行销售现场公示制度不到位、未按规定将部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取得许可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未在30日之内进行合同备案、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业主办证难等方面。房地产经纪机构主要问题表现在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经纪人员职业资格不符合从业要求、公示信息不完整、未按规定建立业务台账、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签订服务合同和佣金票据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主要问题表现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项目开发建设环节遗留问题多、小区业委会成立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对停车场管理不善,占用消防通道、个别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不对等、消防制度台账建立不完善等问题。同时对部分企业近期查处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存在问题的企业已基本整改到位。

四、加强巡查监管 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1、对限期整改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整改一宗销号一宗,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采取电话、电子邮箱方式畅通发现和举报问题渠道,根据摸排的线索和问题台账,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2、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严格依法规范自身开发经营行为,整改结果报检查组,由住保股牵头,房地产交易股、执法大队配合,对整改结果进行二次复查。 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涉嫌违违规违法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和通报。完善企业信用考核体系,明确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办法,规范市场行为。

3、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和监管,防止出现违规销售行为。加强销售信息对外公示监管,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 ;加强预售款监管,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程序 ;加强网签监管,防止出现一房多卖 ;规范物业行为、完善物业管理体制。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