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rsj/2021-0375 公开日期: 2021-09-15 14:27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度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知

石泉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度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知

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按照《陕西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陕办发〔2019〕24号)、《关于规范和加强全市表彰工作的通知》(安评组办函〔2020〕2号)规定,未按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一律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度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度拟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二、申报程序

按照规定,我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为每年不超过1个,由县委、县政府单独或联合主办,相关部门具体承办。各部门、各单位对计划在2022年度确需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项目,可确定1个拟表彰项目报县评比达标表彰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县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1个项目向上级立项报批。

三、申报要求

(一)内容和数量。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设立依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活动开展时间、表彰名额、经费来源等。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如没有项目可以不报;如有项目,原则上申报不超过1 个,表彰对象集体不超过20个,个人不超过50名。

(二)报送时间及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数量和内容上报,对拟申报的表彰项目,填写《石泉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请表》(见附件),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9月23日前报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视为本部门、本单位2022 年度不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联系人:周传友,联系电话:6321306)

附件:《石泉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请表》

石泉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