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thjfj/2021-0083 | 公开日期: | 2021-09-13 08:24 |
来源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 ||
内容概述 | 重大项目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县生态环境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重大项目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县生态环境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编制单位: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事项名称 |
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厅下方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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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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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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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名称 |
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 |
地址 |
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综合窗口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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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915-632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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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石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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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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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一)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二)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三)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资料数据详实,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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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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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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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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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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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915-63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