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sfj/2021-0032 | 公开日期: | 2021-09-10 17:29 |
来源 | 石泉县司法局 | ||
内容概述 | 中共石泉县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普法产品库”作品的通知 |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配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普法产品的需求,根据中省市普法办有关工作安排,为做好智慧普法平台 “普法产品库”作品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作品。
(二)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的作品。
(三)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作品。
二、作品形式
形式为公益广告、短视频、微电影、漫画、动漫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作品。图片类单件作品大小不小于5M,视频类作品输出格式为MP4,单件作品大小不超过200M。其中,单件公益广告、短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90秒,单件动画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单件微电影时长不超过8分钟。
三、报送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作品征集活动,最迟于9月13日前向县委普法办报送。报送邮箱:Sqxzpfxc@163.com ,联系电话:6326011。
(二)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内容要注重政治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注重以案释法,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
(三)对报送的作品,各单位要优中选优,依法依规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对报送作品拥有知识产权,可在全国范围内免费用于公益性普法宣传,因内容和知识产权等出现问题,由报送单位负责。作品报送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对各镇、各部门报送的作品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考核的重要内容。
中共石泉县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