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wxlyj/2021-0049 公开日期: 2021-08-04 09:42
来源 石泉县林业局
内容概述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石泉县王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安康市林业局上报的《关于申请办理石泉县鑫安石料场开采及生石灰生产线项目使用林地手续的请示》(安林字[2021] 44号)及你单位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鑫安石料场开采及生石灰生产线项目建设占用石泉县曾溪镇大沟村林地0. 9950公顷。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点生态区域范围内林地。你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采伐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树必须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管理办法》进行除害处理。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严格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特别是工程建设中严禁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其制品。

                                 陕西省林业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