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1-0490 | 发布日期: | 2021-08-28 16:33 |
来源 | 石泉县民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拨付2021年7-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 2684人4227300元。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拨付2021年7-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 2684人4227300元。
附件:2021年7-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名单.xls
石泉县民政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