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1-0490 发布日期: 2021-08-28 16:41
来源 石泉县民政局
内容概述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和安康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明确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安民发〔2019〕3号)文件精神,现发放2021年7-9月份2684人的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1714043元(其中集中供养1535人1038421元,分散供养1149人675622元)。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7-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和安康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明确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安民发〔2019〕3号)文件精神,现发放2021年7-9月份2684人的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1714043元(其中集中供养1535人1038421元,分散供养1149人675622元)。

附件:2021年7-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发放名单.xls

石泉县民政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