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rsj/2021-0331 公开日期: 2021-08-15 23:09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三届六次会议 第3号提案的复函

关于对政协石泉县十三届六次会议 第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陈小平

张正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中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

为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充分利用刚性引进形式,利用政府网站、社交软件等工具,广泛宣讲我县优惠人才政策,宣扬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吸引人才来石就业创业,同时配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基层卫生院和基层事业单位学历放宽至大专,取消了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限制,针对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可限定本地生源和户籍。为我县招聘引进了一批优秀人才,壮大了我县人才队伍。近三年,我县共引进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人,其中:基层事业单位27名,医学类本科生81人、镇办卫生院63人,三支一扶招募18人,免费师范生5人,免费医学生7人。为我县就业和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重视人才培养

一是落实职称基层倾斜政策。我局依据中省市职称晋升相关政策,制定了《石泉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对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对长期服务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认定基层中级职称。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本县乡镇实际,编印了《石泉县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指导手册》并下发各镇,于2019年5月组织各乡镇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于2020年5月、6月选派专人到各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讲解职称晋升政策,解读中省市县关于职称评定向基层倾斜政策,讲明晋升职务的所需条件、职称评聘的时间节点,告知如何做好材料申报等,提升相关政策的知晓率。近三年,对7名高层次人才认定中级职称,对56名长期服务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基层中级职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定落实中、省、市、县对基层职称评定的倾斜政策,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让基层倾斜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力度。制定《石泉县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修培训和学历教育实施办法》,对进修培训或学历提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发,提升学历的予以学费补助等方式,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进修培训、提升学历;同时每年对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岗前培训,要求各单位定期选派具有发展潜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专业院校、培训机构、科研院所和上级对口单位进修培训学习,着力提高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并借助苏陕协作人才交流的机会,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苏陕协作,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交流学习,三年来共选派51名专业技术人员到江苏金坛交流学习。

三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前期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关于对全县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岗位聘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已设置岗位单位调整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未设岗位单位及时申报设岗。并于7月9日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培训会,持续指导各事业单位做好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为事业单位职员晋升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三、落实相关待遇

一是认真落实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通知》(石组发〔2020〕11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一、二、三类镇分类,将基础补贴设置三个档次,将乡镇工作补贴中基础补贴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月人均550元。2021年1月1日起,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年限补助由10元提高到30元。全县11个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因工作需要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镇机构的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驻村人员,全面执行了新标准,并落实了补发。

二是开展事业单位奖励工作。2018年12月中组部、人社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称号;定期奖励以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2019年12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703号),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记功、记大功奖励奖金分别比照公务员嘉奖、三等功、一等功奖金标准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和《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出台,标志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制度的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有了政策依据,以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按奖励类别给予一次性奖金。我们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制定奖励工作方案,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以2019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优秀为主要依据,在全县事业单位中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申报和审批工作,并根据奖励结果兑现一次性奖金。本次申报定期嘉奖共710名干部,目前已到公示阶段。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并恳请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联系人:李泉

联系电话 :6310810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