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泉县汶水河流域(艾心村至两河镇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zfbmfgj/2021-0167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发改发〔2021〕345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8-16 11:04
内容概述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石泉县汶水河流域(艾心村至两河镇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石环字〔2021〕14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泉县汶水河流域(艾心村至两河镇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生态环境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石泉县汶水河流域(艾心村至两河镇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石环字〔2021〕14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石泉县汶水河流域(艾心村至两河镇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 经石发改发〔2020〕378号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总投资约12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该项目区汶水河右岸裸露边坡进行治理,建设框格式植草生态缓冲带2000m。对项目区汶水河左岸河滨缓冲带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对该段河道内遗留的生活垃圾及农业废弃物进行清运,在河道滨水区栽植芦苇等湿地水生植物,在河道裸露河滩地区栽植银穗芒、荻等进行绿化。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石泉县汶水河流域(艾心村至两河镇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图纸、清单补遗书所含的全部内容。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在两河镇艾心村新建生态护岸2160.6m;新建护岸生态绿化面积2.54万m2,治理河段两岸种植浅滩水生植物种植面积2.27万m2。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牌6个,安全提示警示牌12个。

监理标段:施工标段监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须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媒体,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及相关应该公布的信息。

四、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由招标人委托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代理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依从国家相关规定。

六、注意事项:

1.根据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本工程的招标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不得擅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外交易。

2.根据石泉县政府办公室石政办发〔2014〕56号的规定,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工程招标的最高限价,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出具评审意见后,方可组织招标。

3.本项目工程招标工作结束后,请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特此批复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