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1-0684 发布日期: 2021-08-23 17:56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内容概述 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21〕19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户厕改造配套完善项目验收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农村户厕改造自查自验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21〕19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户厕改造配套完善项目验收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自查。

对2019年以来改造的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面开展自查,严格按照《石泉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验收办法(试行)》(石人居办发〔2020〕1号)的标准,重点对改厕农户的厕屋、三格式化粪池、是否有水、能否正常使用等方面逐村逐户开展自查,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问题的,边自查、边整改,立行立改。各镇务必在2021年8月22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将自查报告和申请验收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并附农村户厕改造项目验收表、汇总表(附件1、2)。

二、县级抽查核查

县级核查在各镇自查的基础上,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发改、财政、卫健、乡村振兴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随机抽查不低于30%的户进行抽查验收,并查阅改厕档案资料,综合确定验收结果。

三、资金兑付

县级抽查结束后,按照抽查结果,确定各镇改厕合格比例,根据合格比例,兑付改厕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涉及到年度项目验收,农村户厕改造资金兑付的问题,请各镇务必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自查组,全面开展自查,确保自查结果真实有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在自查过程中,对户厕存在没法用、用不上等问题,要进行登记造册,立行立改,逐户销号,要确保每一户改厕都能有效使用,凡是存在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一律不予验收,不兑付奖补资金。

(三)加强资料收集。各镇要认真收集整理改厕资料,将改厕验收申请、一户一档、改厕过程资料要分类整理,分类归档。

附件:

1.石泉县农村户厕改造项目验收表.xls

2.石泉县农村户厕改造项目验收汇总表.xls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