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灾害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决定调整以下路段交通管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路段、时间及措施
1、G541国道六号桥至喜河集镇路段;
2、G210国道甘塘湾公路服务区至柳树垭路段;
3、G210国道过境线(银龙道班至汉江三桥)路段;
4、池(河)长(阳)公路;
5、先(锋)曾(溪)公路;
6、饶(峰)子(午)公路;
7、长(阳)凤(阳)公路;
8、新棉公路(原316国道池河镇新棉村至城关镇新桥村);
以上路段因塌方落石等险情未全部排除,其中池长路、先曾路、饶子路、长凤路、新棉路交通中断。自2021年8月22日22时起至道路险情排除,采取临时交通管制,严禁车辆和行人通行(抢险救灾应急车辆除外),具体通行时间另行通知。
9、池迎路、喜熨路、大两路、迎石路、古银路、党校路、东酒路、后合路、合熨路、雁山瀑布路、熨两路、红银路、胜菩路、艾心至两河镇公路虽已对险情路段采取临时排除措施,但为避免次生事故事件发生,自2021年8月22日22时起至险情完全排除前,每日20时至次日8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严禁车辆和行人通行(抢险救灾应急车辆除外)。每日8时至20时,交通部门将组织开展排险作业,期间根据具体情况间断放行。
二、重要事项
恶劣天气下,建议广大群众尽量减少出行,确需特殊原因需出行,请提前规划路线,认真观察天气和道路情况,谨慎通行。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通告相关规定,交通管制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石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