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000 发布日期: 2021-08-13 11:37
来源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为切实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46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和优秀人才外出培训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2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46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和优秀人才外出培训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2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分为面授和网络两种形式,专业技术人员既可参加各基地组织的面授培训,也可登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进行网络学习。

参加市级基地开展的继续教育面授或网络培训学时可作为申报初、中级职称的申报条件,参加省级基地开展的继续教育面授或网络培训学时可作为申报初、中、高级职称的申报条件。

二、培训内容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培训的内容分为公需课和专业课培训两部分,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公需课和专业课学时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课科目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为《学习百年党史,领悟思想伟力》,培训时长24小时,其中“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内容不低于4个小时;2021年继续教育培训专业课科目,由各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授权培训专业范围自行确定。

三、有关说明

(一)关于学时规定。按照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每年80个小时继续教育任务原则上按年度完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可顺延至下一年度一并完成: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年度内因病假超过6个月的;生育;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况。

(二)关于学习成绩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绩可通过网络学习、面授学习和同等学时认证获取。面授、网络课程的学习成绩由学习平台自动生成;同等学时认证由学员通过学习平台进行申请,学习平台管理员负责审核,严格参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6〕27号)第十二条执行,凡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同时不得进行危害平台数据安全的操作。学员可在学习平台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证书,凡未通过学习平台认定的学时成绩均视为无效。

今年市人社局将对学时认证情况进行检查,省人社厅也将抽查部分单位学时认证情况,出现违规认证学时的,将取消单位学时认证权限,对违规认证学时按无效处理。

(三)关于学习入口。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jxjy.xidian.edu.cn。

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rst.shaanxi.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平台)。

省政府政务服务网:https://zwfw.shaanxi.gov.cn/(部门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个人服务-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平台)

移动端入口:使用微信扫码关注陕西省人社厅公共服务平台公众号“陕西12333”,点击“微官网”(公众号左下角菜单),选择专技教育服务板块进行学习。

  

(四)关于学员注册登录

2021年开始,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实行实名制登录,未注册学员可通过微信扫码注册,已注册学员通过微信扫码登录,登录时需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五)关于以前年度补课工作安排

2020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学习及考试截止2021年12

31日。

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公需课和专业课科目补学,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自由选择具有相应培训专业和培训权限的基地参加面授学习,或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进行网络学习。

四、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好本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合理安排,保障专业技术人员能专心培训,分期分批的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更好发挥继续教育工作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中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加大优秀人才培训力度。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选派优秀人才到发达地区、高等院校培训学习。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省人社厅会同相关部门举办的“院士大讲堂”、“陕西省高级专家研修班”、“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等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选派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到国内外对口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和发达地区培训学习。

(三)开展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轮岗交流、支医、支教、科技特派等工作,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水利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组织本行业专家到镇村开展指导服务,安康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应优先选派,带头到基层开展指导服务。

(四)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高度重视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和优秀人才培训学习工作,着力提升工作效率,切实保证工作效果,专家服务基层和优秀人才培训学习参与情况作为各类专家评选和职称晋升优先推荐的重要依据。名镇、各部门8月25日前将本年度已外派学习人员名单(附件2)、专家服务基层行动统计表(附件3)报县人社局备案,此后每月25日前将当月外派学习人员名单、专家服务基层行动统计表报县人社局备案,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专家服务基层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县人社局。

附件:石人社发〔2021〕33号附件1、2、3、4.xls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