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程序,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效,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中池镇自今年7月起,全面承接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缩短审核审批时间,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精准度及享受政策的及时性,进一步推进了全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接得住”。一是规范工作制度,按规章办事。制定低保审批权下放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方案和措施,细化落实低保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开展低保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落实工作人员,配强民政经办队伍。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后,中池镇把低保工作变成中心工作,统筹整合全镇的力量,从过去仅仅依靠民政办开展工作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成为全镇全员参与低保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在整合干部职工力量的基础上,配备了3名懂业务、熟悉计算机操作的民政干部,加强了经办能力。三是加大培训和政策指导力度。组织业务人员对村(社区)两委干部以及乡村振兴工作队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低于两次,每月到村指导不低于一次,加速适应权限下放后工作需要。
加强规范管理,确保“管得好”。一是切实抓好程序管理。通过开展材料审查,对低保申请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通过加强权力运行流程监管,由镇纪委对全镇落实受理、调查、审核、审批等阶段应履行的权责事项,进行全程监管,规范了权力运行流程。通过分类监管,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对低保三类对象进行不定期抽查核验,确保精准施保。二是切实抓好事后监管。镇财政所、镇纪委定期、不定期按相应比例对低保程序资料进行抽查,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低保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投诉和举报。三是落实责任查处。对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敷衍了事、干预影响社会救助正常秩序的行为,及时移交纪检处理。
截至目前,中池镇共纳入低保5户9人,纳入特困供养1户1人,临时救助7户27人。审批办结时限由原来的至少30天减少到现在的18个工作日,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时效,提升了服务效率。下一步,中池镇将继续做好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和困难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力争将中池经验推向更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