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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1-0117 发布日期: 2021-08-09 16:48
来源 石泉招商
内容概述 石泉现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摘编(农业)--用地、用房政策

石泉现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摘编(农业)--用地、用房政策

一、用地

光伏项目用地优惠政策。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土地使用定额;场内道路按农村道路管理;光伏方阵使用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改变农业生产条件、不影响农作物生长的前提下,可按现用用途管理。

【石国土资函〔2018〕320号 关于国土资源政策助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用房方面(厂房租赁)政策

(一)规范化租赁服务。对符合入区标准的租赁经开区厂房的企业(项目),根据企业(项目)申请材料统一按政策进行租金减免。

【石管委发〔2020〕6号 关于明确石泉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厂房租赁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租金减免政策。对入驻经开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生产经营正常的,实行标准化厂房租金“头年免、二年减、三年缓”政策,在企业当年留县税收高于标准化厂房租金金额时,次年标准化厂房租金继续全免,最高可免5年;对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全产业链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更大优惠。

【石管委发〔2020〕6号 关于明确石泉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厂房租赁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