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jj/2021-0065 | 公开日期: | 2021-08-04 18:03 |
来源 |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内容概述 |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数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4.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与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和操作日常办公软件者优先聘用。
6.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因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11日。
2.报名地点:石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杨柳大道县司法局旁边),联系电话:632498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持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临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等材料,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招聘办法: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等环节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侧重公文写作,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招聘小组直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总分10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50%。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到低顺序录用,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公务员身份。县住建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面议(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
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由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