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21-0000 | 发布日期: | 2021-07-28 11:53 |
来源 | 石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拨付2019-2020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通知 |
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军区司令部《关于贯彻落实陕发【2015】1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民发【2016】19号)精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拨付标准为:本科以上(不含本科)42000 元/年,本科 36000 元/年,大专、高职 30000 元/年,高中、中职、 初中按照我县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8418元/年。全县2019年度入伍62人(户)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共计1895647元,2020年入伍56人(户)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共计1771852元,两年度共计3667499元。请各镇3个工作日内录入财政“一卡通”系统,便于我局及时发放资金。
石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