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000 发布日期: 2021-07-23 15:30
来源 县教育体育局
内容概述 2021年石泉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2021年石泉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公告

2021年石泉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已全面启动,为确保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须知

1、办理时间

现场办理:2021年7月26日—8月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不上班。)

远程续贷:2021年7月26日—9月30日。

2、办理地点:9月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9月之后如还需现场办理助学贷款,请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16号教育体育和科技窗口办理。

3、咨询电话: 

0915-6325615(7--8月)  0915-6326029(长期)

二、借款人应提交的材料

1、首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资料共同到现场办理。

①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打印的《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②贷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

③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

④高校录取通知书(大学在校生首贷提供学生证。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可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也可以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⑤未做预申请同学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见附件2)1份

2、续贷:

学生本人远程办理:无需任何纸质资料,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自行办理;

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办理:

①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打印的《贷款申请表》原件一份(登录后新增2021-2022学年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打印)。

②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人指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

三、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学生在线申请—现场签订合同—学生到校报到—督促高校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开发银行审批发放助学贷款

2、远程续贷:学生在线申请—手机支付宝实名认证—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学生到校报到—督促高校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开发银行审批发放助学贷款

四、注意事项

1、请学生及家长先浏览学习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基本内容,如:额度及用途、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申请贷款的要求等。

2、受疫情影响,请大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如全程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等。

3、 请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入口处的A区取号机取号,按号办理助学贷款;

4、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满足申请贷款要求,申请材料与系统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一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如何操作详见附件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使用手册》。

5、 身份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若二代身份证丢失,请办理使用临时身份证。上传身份证这一步可以不做,到县政务大厅办理贷款手续时统一上传。

6、开学报到后应向学校提交贷款受理证明或者短信回执校验码,督促学校在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否则,视同学生自动放弃助学贷款。学生应保存好自己的支付宝初始密码以及在线服务系统初始密码。

7、借款学生有特殊情况,如休学、留级、升学等特殊情况,续贷只能先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做信息变更,然后办理贷款。具体要求请上班时间电话咨询工作人员;

8、学生应及时变更自己和共同借款人的联系方式,以便通知还款等重要事项。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docx

附件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使用手册.pdf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石泉县学生资助中心(留守儿童工作站 )

2021年7月23日